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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煤炭领域全面转入系统性优产能阶段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上半年,针对我国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 ‘巩固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上半年,针对我国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 ‘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巩固去产能成果,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的新阶段,统筹推进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努力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在国家发改委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

  孟玮介绍,上半年,我国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工作,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增优减劣。煤炭领域,一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先立后破原则,结合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研究制定30万吨/年以下 (不含30万吨/年)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坚决退出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要求的煤矿,持续破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推动在建煤矿加快建设、建成煤矿加快投产,有序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不断扩大优质增量供给。钢铁领域,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产能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存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二是巩固去产能成果。在钢铁领域,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 “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对地方切实防范违法违规新增产能、 “地条钢”死灰复燃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广东省泰都钢铁、国鑫实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举报,国家发改委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此外,有关部门将于三季度开展钢铁、煤炭领域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三是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国家发改委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 《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全年职工安置提出明确要求。鼓励煤炭和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以及相互参股、换股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目前已公布第一批煤电联营重点推进项目名单。

  四是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稳预期工作。针对煤炭供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发改委指导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努力增加产量,积极推进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推动供需双方再新签一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