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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化工整治“风暴”来袭

源头转型升级 末端依法关停   日前,江苏省召开专题会议,对之前省委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
源头转型升级 末端依法关停

  日前,江苏省召开专题会议,对之前省委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进行布置。会上,该省省领导明确表态,要下定决心从源头解决化工安全环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治低端落后化工产能,大幅降低安全环保风险隐患。

  压减数量成主基调

  近年来,江苏化工不断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先后实施了“263”“四个一批”等专项行动,关停化工企业2724家,并对苏北部分问题较大的化工园区进行了停产整顿,但响水“3.21”爆炸事故暴露当前全省化工行业仍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环保风险。

  《方案》提出“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提升”“压减沿江地区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压减环境敏感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数量”等严厉举措,意味今明两年江苏大量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将面临整治、搬迁与关停的命运。

  其中规定,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且在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并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对确实不能搬迁的企业逐一进行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评估,采用“一企一策”抓紧改造提升。

  “减化”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压减沿江地区、环境敏感区域、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压减化工园区(集中区)数量;方案明确了企业退出时间表,但未提及具体数量硬指标。

  “减少存量,要积极推进化工企业关改搬。”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志鹏说,对照相关实施要求,对于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等16种情况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坚决依法依规关停到位。

  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也强调了在末端上实施依法关停的同时,还要在源头上推动转型升级,实现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的有效结合。“要始终聚焦精准,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地推进化工整治提升。必须坚持全省‘一盘棋’,根据各地不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整产业结构,绝不搞梯度转移,更不能搞简单‘一刀切’。”马秋林表示。

  园区整治分类施策

  化工产业园区化是今后的主流发展方向,园区综合整治也成为此次产业提升方案的重点工作内容。“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行业布局,从源头破解邻避效应。”江苏省工信厅厅长谢志成表示。

  据谢志成介绍,在具体实施层面,将对全省50家化工园区(集中区)产业规模、技术层次、基础设施等进行全面摸排评估,逐一明确整改提升措施。对正在建设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努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石化产业基地。

  对产业关联度高、已形成规模产业链的园区,要对标“五个一体化”的开发建设模式,*实现封闭管理。对规模较小、初步形成特色专业化的园区,要依托龙头企业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可控的项目,按期实现封闭管理。对其他产业链不明晰、危化品企业简单集聚的园区,要加快产能疏解和总量调减,加强监测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化工园区(集中区)定位,依法逐步清退不达标、不规范的企业。

  在园区企业具体措施落实上,要对每家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凡是与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 2020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

  配套政策助力护航

  为促进提升方案的实效性,江苏省还将从规划、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促进全省化工提档升级。

  “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重要的就是要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旭峰表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必须参加执业能力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

  《方案》还要求,园区管理机构要加强综合监管,职能部门要强化专门监管。在园区设立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相应工作机构,购买服务实施第三方专业监督;利用好信用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对那些有“前科”的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同时,江苏将着力完善配套政策。比如,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按照关闭企业数量等因素对市县给予补助,优先用于职工分流安置;对化工产业比重较高、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的地区,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等。

  另外,江苏还将探索设立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化工园区和企业腾退出的土地收储和再利用开发等,为化工产业整治提升、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